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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资讯:济源建立“十四五”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库
2022-07-24 08:51:36 来源: 中国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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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为准确掌握大气污染源治理减排情况,强化对减排类项目的支持指导,科学服务新改扩建设项目总量替代,济源环委会下发《关于建立“十四五”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大气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库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实施污染减排项目是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根本措施和重要抓手。各开发区、镇(街道),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各类减排项目,争取企业、社会和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多快好省地实施减排项目。

《通知》明确,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包括源头替代、产能淘汰、末端治理等减少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工程和技术措施。不包括新改扩建设项目以新带老改造和三同时环保工程。入库项目规模按以下要求执行:一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单项年减排3吨以上或合计年减排5吨以上,非甲烷总烃能够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物不重复计算;二是氯化氢、氟化物、氯、氨、甲醛等特征污染物减排单项年减排2吨以上的,有其中两种以上污染物的年减排3吨以上。

《通知》要求,要简化项目申报程序。项目入库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原则,执行以下程序、要求:一是排污单位可在减排项目实施前或实施期间编制减排项目基本情况,报开发区、镇(街道)环保部门初审,符合要求的由开发区、镇(街道)生态环境人员填写申报表;基本情况要说明现有生产项目名称,生产工艺、规模、设备设施、末端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拟实施减排项目的工艺技术、减排污染物及数量、投资、工期及开工日期等情况。二是各开发区、镇(街道)环保部门将初审合格的减排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申报表报送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市属以上排污单位可直接向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三是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设专人负责受理报送的减排项目,指导完善申报内容,确认是否符合入库条件;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通知申报企业和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生态环境部门。

《通知》强调,生态环境局将设立减排项目管理服务专班,定期调度推进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实际问题,无偿提供污染的源强监测调查、现场指导工程施工和环境绩效核算等技术咨询服务;对符合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支持方向的减排项目指导编制申报材料,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新改扩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工作机制,在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济源示范区委网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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